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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以谈恋爱为名骗“女友”30多万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4-11-24 16:51:04
本网讯(郑志红 吴升攀) 一男子为弄到钱财供自己用于赌博,故意隐瞒自己的婚史并与一名女子假意谈恋爱,在利用花言巧语取得女方的信任后,多次以自己要购买集资房等为借口骗取女方的钱财。2014年11月24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吕金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被告人吕金龙退赔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2.16万元。 2013年9月20日,被告人吕金龙通过谢某介绍认识了一名女子杨某。为骗取杨某钱财,被告人吕金龙故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以谈恋爱的名义与杨某交往,取得杨某的信任后,多次虚构自己要购买集资房、父亲住院做手术急需钱、要与部队合作经营送菜生意等事实骗取杨某的钱财。至2014年4月案发前,被告人吕金龙共骗得杨某人民币32.16万元,诈骗所得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2014年4月19日,被告人吕金龙到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刑侦大队投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金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吕金龙多次诈骗且所得赃款部分用于赌博,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吕金龙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根据被告人吕金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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