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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以“放鸽子”方式骗单身男钱财 2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20 10:22:01


    本网讯(曹友喜 李宁)  以结婚的名义骗取钱财的方式是多种的,“放鸽子”就是其中最常见的方式之一。2014年11月14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扎拉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黄阿热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2013年11月,被告人扎拉、黄阿热与娜某(已判刑)等人预谋借婚姻之名骗取他人钱财。同年11月23日,蒙城县马集镇村民葛某某通过秦某某介绍前往云南,两被告人将娜某介绍给葛某某为妻,骗取被害人彩礼钱4.5万元。被告人扎拉分得现金3万元,被告人黄阿热分得现金3千元。娜某被带回蒙城县后在被害人家中生活了一段时间,逃离时被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扎拉、黄阿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欺诈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案发后两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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