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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乡干部诈骗留守老人钱财被判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11-14 16:21:40
本网讯(杨勇军 但崇军) 一乐山市犍为县男子窜至荣县,假冒乡干部骗取老人现金5800元。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虞飞凯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虞飞凯系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人。2014年7月18日至19日,虞飞凯驾驶一两轮摩托车从犍为县窜至荣县金花乡姜柏咀村、大坪山村,先假称自己是电工,化名“刘东”与留守老人吴德芳、朱贵平交谈。在问清被害人吴德芳、朱贵平的家庭情况后,虞飞凯又谎称自己是乡干部,且与被害人的子女是朋友,以帮助被害人办理新农保为由,先后骗取吴德芳、朱贵平的现金共计5800元。案发后,赃款5800元已被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虞飞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诈骗留守老人的财物,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系初犯、且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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