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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工程项目诈骗他人购车押金10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4-11-18 09:59:34


    本网讯(曹友喜 吉峰)  被告人刘雷虚构承包工程项目,骗取被害人购车押金十万元,供自己挥霍。2014年11月14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雷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元。

    2012年5月,被告人刘雷虚构其在南京市地铁4号线某段有土石方工程的事实,让被害人李某出资购买货车在其承包的工地上运输。同年5月中旬,被害人把购车押金十万元交给被告人让其帮忙购买货车。然而,被告人并没有用该款帮被害人购买车辆,而是用于自己日常挥霍。案发后,被告人退还被害人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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