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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连续4个月偷盗公司产品被保安发现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19 16:50:50


    本网讯(廖善贵 张建军)  一员工利用工作之机,试图将公司产品盗走谋取私利。连续4个月的努力,却不料毁在“火眼金睛”的公司保安手里。11月19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肖斌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起,被告人肖斌利用自己在泰和县一家大型电子公司工作之机,连续将该公司生产的手机显示屏偷放在车间的空调回风口处。至6月28日,被告人肖斌先后偷放手机显示屏共计1314个。当日,正当被告人肖斌将4个月来偷攒的1314个手机显示屏准备运出公司时,被公司保安发现。经鉴定,被盗手机显示屏价值共计95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肖斌系犯罪未遂,且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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