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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打亲情牌 化解多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4-11-19 15:35:01


    本网讯(韦德思)  2014年11月13日,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执结一起十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叔侄双方握手言和。

    2004年1月28日,韦孀榴乘坐表叔黄祥尤驾驶的微型小汽车从兰木乡开往东兰县城方向,行至泗孟乡屯长路段时,车辆为避让过公路的一名小孩,由于操作不当,车子撞向路边,造成韦孀榴右肩锁骨粉碎性骨折。经法院主持调解,黄祥尤自愿赔偿韦孀榴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工费等费用共计504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2008年10月,黄祥尤以两头肥猪折价1800元抵偿部分债务,2009年3月,将在保险公司获得的理赔款12550元全部偿还本案债务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了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2014年10月,东兰县法院启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后,将本案列入清理对象。通过对黄祥尤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11月13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韦孀榴发现表叔黄祥尤近几年过得并不如意,生活比较困难,遂主动放弃本案余下的全部债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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