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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赌输逾百万朋友报警 3人同时被抓获受审
发布时间:2014-10-23 10:49:39


    本网讯(韦林汕)  柳州市四名男子在咖啡厅赌博,其中一人赌输了一百余万,怀疑其他三人出老千诈赌,由于其他人均不承认,输者的朋友立刻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将参与者抓获,检察院以赌博罪对三人提起公诉。2014年10月22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年3月28日晚上,莉莉(化名)到柳北区某咖啡厅包厢内看见其朋友王志军和其他几人用扑克牌赌博,并以纸来计数。当晚由于王志军现金不够,其便向莉莉借了现金人民币3万元继续赌博。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莉莉听见王志军说他已经输了一百多万。后王志军怀疑参与赌博的陈盛国、骆异威等人诈赌,遂打电话给他俩。陈盛国、骆异威都不承认对王志军做手脚骗钱,于是莉莉打电话报警。警察抵达包厢后,由于“阿松”已经赢钱离开,警察便把参与赌博的王志军、陈盛国、骆异威抓获。

    2014年8月21日,检察院以赌博罪对三人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显示,2013年3月28日晚上,被告人王志军、陈盛国、骆异威与阿松(另处理)等人在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某咖啡厅包厢内,用扑克牌以“扯头注”的方式进行赌博。其中,王志军输了所携带的现金人民币2万元,并以记账方式输了人民币10万元;陈盛国输了所携带的现金人民币1.5万元,以记账方式赢了王志军人民币10万元。次日凌晨,这四人继续以上述方法在咖啡厅包厢内进行赌博。其中,王志军输了向其朋友潘某借款的现金人民币3万元,并以记账方式输给陈盛国人民币33.7万元,以记账方式输给骆异威人民币40万余元;陈盛国输了所携带的现金人民币1万元,以记账方式赢了王志军人民币33.7万元。

    根据被告人王志军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其在28日晚上输了12万,在29日凌晨输了103万,其中5万元是现金,110万元是记账。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承认自己参与赌博。王志军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志军涉嫌赌博罪没有法律依据,从证据看,王志军虽然参与了赌博,但没有组织他人赌博。根据相关法律,王志军参与赌博的行为,因其不是组织者,不构成聚众赌博罪。根据王志军在庭审上的供述,是他叫莉莉报警的,而且也是他把其他两名参与者叫回来的,因此王志军应当构成自首、立功。

    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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