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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制止哭闹打伤女友的小女儿被诉
发布时间:2014-10-29 10:27:42


    本网讯(黄美干)  丧偶后覃某某带着两个女儿到广西南丹县务工,本以为新认识的男朋友会重新给他一个家,谁想这个男子不仅没照顾好她们三母女,还把她的小女儿打伤了。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

    2014年7月18日23时许,被告人黄瑶昆在其女朋友覃某某租住的出租房内看到覃某某的小女儿黄某某哭闹不停,其为制止黄某某哭闹就用左手打了黄某某的右大腿两下,黄某某被打后哭得更加厉害,而且被打处已经红肿,随后黄瑶昆与覃某某一起带黄某某到南丹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X线检查结果显示黄某某的右股骨闭合性骨折。8月3日,黄瑶昆到南丹县公安局车河派出所投案。经法医鉴定,黄某某所受的伤属于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瑶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黄瑶昆的刑事责任,故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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