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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润心田
——永安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纪实
作者:张志明 王丹婷   发布时间:2014-10-29 10:33:04


    布置温馨的亲子园中,3岁的小英骑坐在木马上自在地玩耍,天真的笑声让带着她来法院调解离婚的父母停止了争执。“希望你们多为孩子想想,毕竟你们之间的摩擦都是些生活琐事。”看到当事人神情松动,法官再次劝道。最终,二人同意回去再考虑清楚。这是近日发生在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维权中心的一幕。

    为了应对家事纠纷日益复杂的案情及逐年上升的趋势,更好地提高家事案件的办案效率,2014年4月2日,经永安市委办批复同意,永安市人民法院将原少年审判庭正式更名为“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具体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亲属关系等家事纠纷案件以及其它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实现了专业化、集约化归口审判新模式。

    联动保护 “家人”齐上阵

    “我不同意离婚,她非要和我离婚,我就打死她。”9月12日,当法官将材料送达给被告刘某时,他骂骂咧咧地撂下狠话,将门重重关上。

    原告李艳(化名)与刘某于2001年结婚,婚后李艳勤俭持家,悉心照顾刘某瘫痪在床的父亲及养父,在村里受到了一致的赞誉。但2013年,刘某却与同村的赵红(化名)发生了婚外情,对温顺的妻子则是动辄打骂。在家暴的恐怖阴影笼罩下,李艳苦不堪言,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承接该案后,王法官立即联系刘某了解情况。刘某辩称李艳身上的伤是双方争吵时,他出于自卫造成的,属无心之失,若李艳执意离婚,自己一定不会轻饶她。

    面对被告的嚣张态度,王法官立即启动“社会一条龙”与“政法一条龙”联动机制,邀请妇联、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共同参与该案的调解,一方面积极调查取证,获取李艳的报警记录、妇联的家暴记录、村民的证词,一方面与妇联干部、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家人们”的齐力保护与确凿的事实证据下,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同意与李艳调解离婚。

    2014年5月,该院与政法委、妇联等10家部门出台《关于合力构建少年与家事审判社会化网络机制建设,加大涉少、涉妇、涉老维权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努力打造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政法一条龙”和妇联、团委、教育局、关工委等“社会一条龙”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年家事审判的工作新格局。加强与妇联的协调配合,共同制定《关于健全维权联动“十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调解联动、特殊保护、司法救助等制度,邀请妇联干部和妇女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审理,积极帮助当事人修复、弥合亲情关系。

    2010年以来,该院审结各类婚姻家庭案件2766件,调解撤诉率82%,案件无一上访和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矛盾化解 从“心”出发

    “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我的孩子。”9月24日,当蔡法官与心理咨询师分别为一对90后离异夫妇做调解工作时,两个房间里,原、被告说出的同一句话。

    阿丽与小陈于2013年相识、结婚,但因个性不合,年轻气盛的二人在孩子出生后便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被判给了小陈抚养。但一张离婚证书并没有使二人的生活归于平静。由于阿丽的探视次数超出二人约定的次数,小陈担心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遂拒绝阿丽与孩子相见。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二人就变更抚养权问题闹上了法院。

    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的蔡法官接案后,立即与双方联系,谈话中了解到二人的心结在于孩子,而双方争吵的矛盾也多属琐碎的日常纠纷,并非不可化解。于是她邀请该市“心灵飞舞”心理咨询师转业团队的黄翠萍主任,以心理疏导的方式做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背靠背调解及箱庭疗法,让阿丽和小陈说出内心的想法,引导二人多为孩子着想,最终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小陈同意每月增加阿丽的探视次数。

    “审理家事案件,就是要找准问题的切入点,让当事人把内心的真实想法说出来。”蔡法官谈起办案经验时,这样说道。

    针对家事案件的特殊性,该院邀请福建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三明市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美英、三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协会会长茅飞珠等专家,召开少年与家事审判心理疏导干预机制研讨会,注重从社会、家庭、心理等层面进行深层次探讨。将心理疏导机制引入审判工作,对存在人格障碍、心理创伤的失足青少年、性侵对象、家暴受害者等当事人,邀请永安市“心灵飞舞”心理咨询师专业团队提供人才支持,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在硬件设施上,该院设立“心理解压中心”、“亲情调解室”和“育婴亲子园”,从细节着手,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诉讼环境,让当事人从心理上减轻压力。2010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心理疏导43人,取得较好效果。

    预防伤害 从源头开始

    “当你们遇到家暴受害者时,首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教会她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生动的语言,典型的事例,一堂培训课程下来,在座的学员们都听得津津有味,并针对最近遇到的家事纠纷向授课法官发问。9月初,永安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的周庭长应邀为该市妇联的同事进行业务培训,旨在提高她们在涉少、涉家事案件中的调解能力及法律常识。

    “很多家事案件都是从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开始,所以我们致力于源头预防,将伤害降到最低。”该院少年与家事审判法庭的周群峰庭长这样介绍道。

    该院以“品牌建设、基地建设、法制建设”为主旨,牢抓源头预防,注重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该院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创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品牌,开通“维权热线电话”和微博、微信。与政法委、职专、工业园区共同联办法制教育基地、犯罪矫治基地、就业培训基地,连续15年协办“法制夏令营”,以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四下基层等活动为载体,将法治春风吹遍每一个角落。2010年以来,邀请妇女代表、在校师生和各界群众参加庭审旁听、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演讲比赛、“法院每天开放日”、反家暴宣传等活动76场,提供预约立案、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300多人,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

    该院分管少年家事审判的副院长张志明告诉笔者:“少年家事审判是三明市两级法院的‘第一品牌’,走在全国、全省法院前列。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三明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少年综合审判庭试点改革。”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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