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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明确执法思路推进少年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4 10:51:08


    本网讯(刘航 潘晶晶)  近年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要求进行,并从案件发生原因、案件焦点、未成年人心理、案件处置效果等多方面仔细研究涉少案件,立足虎林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回访”工作思路,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首先,立足于教育出发点,大力推行教育审判。学校、社会培训技能机构等教育场所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容易遭到侵害的地方。为了切实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虎林法院通过送法进校园、司法建议等方式提高教育机构保障安全水平的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在审判工作中仔细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经历、教育状况、社会交往等基本情况,抓住未成年人的心理,努力拉近彼此距离。针对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良好的未成年人,坚决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思路。

    其次,积极联系社会组织、部门,力促联合帮教。虎林法院不定期地联系司法局、团市委、妇联、社区、医院心理咨询室等相关组织单位,召集被判刑和管制的少年犯在规定地点接受法制讲座的教导、法制教育影片的正确引导。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心里承受能力弱、自我表达能力差的特点,安排心理医生帮助解决心理问题,确保少年犯的心理健康,思想向上,能够积极乐观的生活。

    最后,切实做到定期回访,时时刻刻关心少年犯的最新动态。虎林法院每月指派专人安排时间回访判缓刑和管制的少年犯,了解其最新的生活动态、学习环境、心里活动,并且建立回访档案,向其监护人发放调查问卷,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努力另其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向上的生活在安定友善的环境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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