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段静)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审理,今年10月起,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进行裁前公示,公众可登陆网上查询并提交反馈意见。目前,已有中渡监狱264名服刑人员,桂中监狱337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名单予以公示。
为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柳州中院一改以往对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后在罪犯服刑场所和本院公告栏进行公示的方式,利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示公告平台公示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相关信息,包括罪犯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刑罚变动情况、奖惩情况、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及依据等,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众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真正做到以程序公开促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公正审理。
下一步,柳州中院还会将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结果进行网上公布,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从过程到结果的全程公开,使减刑、假释工作面向社会公开,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