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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减刑案
发布时间:2014-07-30 14:30:37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本网讯(李刚) 7月30日上午,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减刑案。 该案是继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颁布》实施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件。 审判庭内,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媒体代表到庭监督庭审,政法委、监狱等职能部门代表参加了旁听。合议庭提前将《庭审监督评议表》发到每位监督员的手上,接受庭审工作的监督、检验。经刑罚执行机关、罪犯举证、检察机关质证、发表检查意见、罪犯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罪犯王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当庭宣判,依法对罪犯王某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对相关工作的学习研讨,并加强与检察机关、监狱等相关单位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做好新规定与原规定的顺利对接,并结合鸡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规定(试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庭程序规定(试行)》。此次庭审,旨在总结职务犯罪减刑公开审判实践,为今后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积累宝贵的经验。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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