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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赌资与人发生争吵 男子持刀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10-08 14:29:43


    本网讯(余铜南)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吕得亮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4年6月23日晚,被告人吕得亮与陈某等人打麻将,吕得亮输了钱,欠陈某赌资。当晚22时许,陈某跟随被告人吕得亮到丰城一酒店房内拿钱,期间,陈某打电话叫被害人朱某到酒店来。朱某到酒店后见陈某在房门口哭,便与被告人吕得亮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被告人吕得亮从包内拿出一把水果刀将朱某左前胸刺伤。经鉴定,被害人朱某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吕得亮家属与朱某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对被告人吕得亮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吕得亮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吕得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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