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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男子为运自家树挖平公用水渠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4-09-25 15:38:14


    本网讯(黄戌娟 赖雅静)  湘潭县男子郭军为运输自家樟树用挖机将公用水渠挖坏,硬是整出了一条简易道路,致使水渠被损毁110余米。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郭军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三个月。

    湘潭某矿业公司四矿于1978年修建一条自四矿起至湘潭县谭家山镇某村止的用于灌溉农田的水渠,该水渠自修建起使用至今。2014年3月18日,郭军为了出售自己自留山上的樟树,而雇请挖机师傅唐某某将该水渠挖坏并整出了一条便于车辆进出拖运樟树的简易道路,导致该水渠被损毁111.9米。期间,唐某某多次询问郭军水渠能否破坏,郭军要唐某某随便挖,称有事其会担着。经鉴定,被损毁111.9米水渠的价值为9013元。

    案发后,郭军积极将损毁的水渠予以了修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军出于个人目的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应予惩罚。因郭军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将损毁的水渠予以修复,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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