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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后在失主家大睡 “奇葩”小偷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5-05 14:05:04


    本网讯(杨勇军 罗锐锋)  一小偷盗窃得手后产生困意,竟和衣在失主家中睡起了大觉,后被群众合力抓获。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宏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年近五旬的被告人李宏伟系自贡市贡井区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三次被判刑,2010年11月刑满释放。2014年1月26日,李宏伟从贡井区窜至荣县留佳镇伺机盗窃。当日14时许,李宏伟来到留佳镇兴隆街虞平中门市门口,趁其家中无人之机溜进二楼卧室,在衣柜内盗得现金9000元。在相邻的卧室翻腾一阵后,李宏伟产生困意,并和衣在床上睡起了大觉。18时许,虞平中返回家中发现并报警,李宏伟逃至兴隆街吴清华家中躲藏,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合力抓获。案发后,被盗财物已退还失主。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宏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且已退还失主被盗财物,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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