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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村民大意盗窃羊肉被擒获拘役4个月
发布时间:2014-08-06 11:09:57


    本网讯(梁斌)  村民将宰杀好后的羊肉放在原地就去河边清洗刀具,途中返回时发现羊肉“不翼而飞”,四处寻找后发现自家承包地里有一个蛇皮袋,里面装的就是刚宰杀的羊肉……8月5日,四川省江油市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樊亚军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樊亚军,1971年生,北川羌族自治县香泉乡农民,小学肄业。他长年在江油市太平镇打工,帮人看管果园。因待的时间长,他跟各位村民都很熟,对村民们的性格、脾气等也了如指掌。

    今年6月5日一大早,樊亚军进城办事,路过村民严某某家。透过篱笆,看到严某某正在宰羊,院坝里的案板上,放着一块块宰好的羊肉羊腿什么的。正看着,严某某忽地收拾好刀具,之后推开院门,到河边清洗去了。

    樊亚军知道,严某某是个慢性子,且其家离河边还有一段距离,这一去最少要十多二十分钟。樊亚军见有机可乘,便窜进院子。四顾无人后,就把那些羊肉羊腿往随身携带的蛇皮口袋里装。装了满满一袋,背起就往外走。刚走了没几步,发现严某某转身回来了,原来他拿漏了一把剥羊刀,现在回来拿。樊亚军见状,立即把袋子放到旁边的茄子地里,自己则躲到一个豇豆架子后面。

    严某某走进院子,发现放在案板上的羊肉羊腿不翼而飞了,大吃一惊。他想前后才几分钟,盗贼不可能走远,就愤怒地操起剥羊刀,在附近搜索起来。很快在承包地边发现了那袋遗弃的羊肉羊腿,不久也在豇豆架后边发现樊亚军,一闻樊亚军身上,一股浓烈的膻味。随后,严某某将樊亚军扭送到派出所。后经折算,樊亚军所偷的那袋羊肉羊腿,价值1235元。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樊亚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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