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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打官司向女儿索要丈夫遗留存折获准
发布时间:2014-09-02 16:15:05


    本网讯(张江枢)  南充一老人在临终交待,将自己生平积蓄的三张存折共计存款十余万元交于小女儿保管,用于老伴晚年生活所需。不想八旬老太为求心安非得自己保管,不惜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四川省营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老父遗愿,存折由女儿保管

    郭海洲生前系执业医师,退休后在县城经营药房兼为人治病,生意做的风声水起,不但自己购置了住房和门市,还为女儿、女婿购买了房屋。郭海洲膝下育有两个女儿,均已到了天命之年,大女儿早年在外工作,现退休居住县外,常年不在身边,所以照顾双亲的责任便落到了小女儿郭建琼身上。

    郭海洲晚年疾病缠身,加之已达八十多岁高龄,生活无法自理。考虑到二老身体状况,郭建琼便搬去与父母同住,洗衣做饭、端屎端尿,把二老照顾得无微不至。在老父亲最后的时光里,郭建琼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陪伴左右,让老人家走得安祥、满足。郭祥洲在弥留之际,向郭建琼交待了两件事,一是落叶归根,二是入土为安,希望郭建琼在他死后能把他带回老家安葬。又说道他有三张存折和一张工资卡,全部由郭建琼保管,并把密码告诉了她。

    郭海洲去世后,其他亲戚都称忙碌抽不出时间,郭建琼夫妻两人夜以继日地料理父亲身后事。郭海洲丧葬费用共支出了约5万余元,郭建琼从郭海洲的工资卡上先后取出了4.5万元,其余5000余元由郭建琼夫妻两人垫支。

    老妈不干,存折应由她支配

    罗怀清今年整八十岁,在老伴郭海洲去世后,顿感生活凄凉、没有安全感。以自己身体硬朗,可以独立生活为由搬到了县城一楼房居住,拒绝了郭建琼一起生活的要求。

    郭建琼一有空闲便到罗怀清的居所看望她,每天都打电话问候老人家。可是没过多久,罗怀清找到郭建琼家里,提出要回郭海洲留下的三张存折。郭建琼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又不识字,这么大一笔钱放在她那里也不放心,于是苦口婆心地劝说母亲不要担心,存折里面的钱她分文未动。

    罗怀清哪里放心得下,平常生活靠一千多元的退休工资过活倒也无妨,可是年龄大了毛病也多,没有一点钱在身边总不安心。于是隔三差五便到郭建琼家里要存折,任凭郭建琼好说歹说就是不听,郭建琼迫不得已找来亲戚调解也不管用。

    思前想后,郭建琼觉得这存折还是不能交给母亲,一来这是父亲临终遗言,不能违背;二来母亲确不宜保管存折。于是找到姐姐、姐夫商量,决定把存折交于第三人外侄女保管,母亲生病或其他大的开支从存折存款中支出,余下部分在母亲百年归世后再作处置。

    正当郭建琼为这么完美的解决方案自鸣得意的时候,她得到的不是母亲大人的认可,而是一张法院的传票。今年8月,罗怀清把女儿诉至法庭,诉请将其夫郭海洲所留存折返还给自己,现居住房屋拥有永久居住权。

    法院判决,存折返还老太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郭海洲所留存折、工资等财产,系与罗怀清的共同财产。郭海洲去世后,其中大部分财产仍归罗怀清所有,罗怀清坚持要由自己保管,作为子女最好是及时地与母亲交流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就应当尊重母亲的意愿,本着孝顺父母的传统美德妥善处理好家庭关系,尽量保证母亲晚年生活快乐开心。

    从化解矛盾、改善亲情的角度出发,郭海洲所留存折交由罗怀清保管比较妥当。对于罗怀清所诉居家住所问题,因女儿郭建琼并无异议,同意其在有生之年一直居住,故对于该项诉求不予审理。综上,该院判决郭建琼在本判决生效后即刻将其父亲郭海洲所留下的三张存折一并交还给其母亲罗怀清保管。

    宣判后,郭建琼当场将三张存折交于罗怀清,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照顾好母亲。罗怀清也表示自己只是想求个安心、要个保障,对女儿并无责怪之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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