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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醉驾摩托闯入火车站广场获缓刑并罚2千
发布时间:2014-08-20 09:52:04
本网讯(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一村医,在饮用大量啤酒后,驾驶摩托车违反禁行标志,闯入火车站站前广场,很快被执勤民警挡获。8月5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村医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李荣成今年40岁,家住四川省营山县骆市镇平摊村,是当地有名的村医。2014年6月19日晚上,李荣成在营山县某餐馆吃饭时,饮用了大量啤酒。当晚21时58分,李荣成不顾朋友“喝酒后莫骑摩托车”的劝告,驾驶摩托车违反禁行标志,驶入营山县火车站站前广场。执勤民警发现后,迅速将其拦下检查,发现其浑身酒气。经鉴定,李荣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6mg/100ml,已明显超过80mg/100ml的酒驾标准。 2014年7月31日,检察机关向营山法院提起公诉。营山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被告人李荣成主动认罪,悔恨不已,请求从轻处罚。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荣成饮酒后处于醉酒状态,在道路上故意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荣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缓刑条件,该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遂当庭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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