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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因没钱上网抢劫小孩30元钱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8-18 15:38:06
本网讯(张江枢) 一“90后”小青年上网没钱,便把主意打到了到网吧上网的小孩身上,伙同他人以刀相威胁抢得30元现金。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名男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任亚伦出生于1995年,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无所事事,成天泡在网吧。由于没钱上网,心想小孩容易对付,便寻思从小孩身上“捞”点上网费。2013年11月16日,任亚伦相约好伙伴李某、姚某(均另外处理)到网吧弄点“外快”。于是三人蹲在网吧门口,上午9时许,任亚伦看见一小孩走进网吧,便将其拦下,问道:“身上有钱没?”小孩说道:“没有。”任亚伦等人便将其放走。约11时,任亚伦见一约11岁的小孩独自一人来到网吧,便将其拦下,恶狠狠地问道:“你身上有钱没?”小孩害怕,不敢撒谎,回答道:“有钱。”任亚伦一听有钱,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持刀对着小孩说道:“快拿30元来,我们要上通宵。”小孩忙拿出30元钱给任亚伦,任亚伦接过钱后,分给了李某、姚某各10元,将小孩放走,后三人走进网吧上网。小孩回家后,将事情告诉了家人,很快便在网吧找到三人,遂报警将三人抓获。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任亚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持刀相威胁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抢劫罪。其犯罪侵犯的对象系未成年人,可酌定从重处罚。 综上,该院判决被告人任亚伦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对作案工具黄色折叠刀一把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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