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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被发现 男子抗拒抓捕变抢劫领刑3年
发布时间:2014-08-14 09:12:32


    本网讯(张江枢)  南充俩男子光天化日下撬门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打伤拦截人员。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判决其中一名男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郑秋实和郑宏(另案处理)两人经过长时间踩点,发现周小松家长期没人。于是,两人在2013年6月25日下午3时许,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周小松家,旁若无人的将门撬开,并在家中四处搜寻值钱的东西。在盗得一部手机和一块玉石之后,郑秋实为防万一便顺手操起一个扁担和郑宏乐呵呵地准备离去。可谁想两人太张狂,偷盗的一举一动均被几个邻居看在眼里。

    周兴明是周小松的邻居,在发现郑秋实、郑宏的盗窃行为后,便与几个村民堵住几处出口。周兴明手执撬棍独自一人堵在屋后的叉路口,看两人逃跑至此,便大呵一声道:“不准走。”郑秋实看见周兴明挡住去路,便吼道:“别多事。”说时迟,那时快,话还没说完一扁担便打在周兴明的头上,顿时鲜血直流,郑秋实趁机逃窜而去。周兴明捂住伤口,奋力反抗,一棍打在准备逃跑的郑宏腿上,郑宏一下扑倒在地,哇哇大叫。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郑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室行窃后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应依法惩处。为此,该院判决郑秋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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