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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工作因无钱交“服装费”持刀抢劫领刑
发布时间:2014-08-01 11:30:32


    本网讯(刘媛 刘国华)  因身上没有钱缴纳“招聘单位”要求的“服装费”,一男子选择了持刀抢劫。2014年7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徐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大学毕业后,徐伟应聘到一家工厂工作,因对工作环境不满意,工作一段时间后,徐伟便想换份工作。后在网上浏览招聘信息时,一条南昌市某酒店招聘公关经理的信息吸引了徐伟的注意力,特别是给出的丰厚待遇。心动的徐伟按照网页上预留的电话打过去询问招聘的事宜,对方自称是酒店公关部的吴部长,了解了徐伟的大致情况后,吴部长很满意,并表示徐伟缴纳完2000元的押金后就可以上班了。徐伟喜上眉梢,并很快按照对方留的银行卡号汇去了押金。

    几天过后,见酒店一直没有打电话叫自己过去上班,徐伟便按照之前的电话打给吴某,一连打了好几天,都显示对方已关机,此时,徐伟有些忐忑,心想是不是被骗了。 2014年4月21日,徐伟坐车来到上述酒店,找前台问询后,徐伟的心凉了一半,前台告诉他酒店根本没有公关部,也没有吴部长。心有不甘的徐伟自己坐电梯到酒店的办公区域找了一番,果真没有找到公关部。徐伟再次拨打了吴某的电话,不料这次吴某很快接听了电话,徐伟要求吴某将钱退给自己,吴某则表示钱已经入了财务的账,徐伟需要再缴纳2600元的服装费就可以上班了,上班当天如果不愿意再继续工作酒店会将所有的钱一次性退还。

    半信半疑的徐伟觉得自己除了汇钱别无选择,因此便答应对方会继续汇钱过去。但此时辞掉了工作的徐伟已经身无分文,徐伟不停的酒店里转悠,满脑子想着怎么才能赚到“服装费”。后在酒店电梯口处见被害人周倩孤身一人,遂起意抢劫。因此,徐伟尾随被害人周倩走进电梯,用一削皮刀对准周倩的脖子并索要钱财,被害人周倩被迫将手提包内3000元人民币交给徐伟。这一切都被酒店的监控拍摄了下来,被害人周倩离开电梯后向酒店保安求助。通过监控,酒店保安很快在酒店负一楼电梯口将徐伟拦截并控制。公安人员接到报警后来到上述地点将徐伟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的方式强行劫取他人现金三千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徐伟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徐伟归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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