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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盗来摩托车兜风遇巡逻民警人赃俱获
发布时间:2014-08-08 09:17:50
本网讯(通讯员 覃克磊 ) 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法院对被告人黄川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黄川与黄再顺(1998年11月21日出生)经合谋,于2014年2月5日凌晨,到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乡街上李凤超车行盗走一辆红色纵情牌ZQ150-4E两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800元)。次日,二人将盗得的摩托车开至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环城公路上兜风时被巡逻民警人赃俱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黄川能当庭认罪,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其有明显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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