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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手机打电话趁他人不备盗走被判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8-06 15:09:09


    本网讯(吴卫兵)  男子以未带手机急需给家人打电话为由向他人借手机,后趁对方不备盗走。2014年7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张伟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6月1日上午7时50分许,被告人张伟在南昌市一网吧内,以给老婆打电话为由借被害人周通的手机(鉴定价值4200元),后趁周通不备,采用边打电话边往外走的方式将手机盗走。盗得手机后,其在八一广场将手机以2000元价格销赃。次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伟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价值人民币4200元,系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伟归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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