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窃贼在失主家中做饭吃喝看电视娱乐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08-07 10:35:11


    本网讯(郭文涛 孙思军)  一窃贼入室盗窃寻找钱财无果后,不是赶紧溜之大吉,而是现场做饭吃喝看电视娱乐,临走还把半包香烟盗走。8月7日,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飞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21岁的李飞经过事先踩点后,于2014年4月3日凌晨1时许,窜至封丘县城关镇商业街瑞封花园小区内,用随身携带的扳手,将该小区某号楼一单元某房间北侧卧室外安装的防盗窗撬开,尔后进入被害人梁某家中。在到处翻找钱财未果后,李飞不是赶紧离开,而是在梁某家中厨房内用受害人家中的方便面、鸡蛋等食材做了一顿饭,后在梁某家中边看电视边吃饭且喝了一罐啤酒,酒足饭饱后,又将梁某放在茶几上的半盒玉溪牌香烟盗走后离开。  

    另查明,2012年2月13日,被告人李飞被封丘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盗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飞曾因盗窃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又重新犯罪,应属有犯罪前科。李飞认罪态度较好。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