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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运毒被判无期徒刑 妻子诉至法庭离婚
发布时间:2014-08-01 08:50:02


    本网讯(郑菲)  近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因丈夫彭勇运输毒品被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肖萍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官调解,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原告肖萍与被告彭勇于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谈婚,二人于2000年2月24日在江西省泰和县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确立了夫妻关系。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双方于2001年11月15日生育一男孩。2010年彭勇跟随同乡去云南从事长途货运,但收入不高。之后,看到老乡因帮运输毒品获得不菲收益,面对金钱的诱惑,彭勇走上了运输毒品的不归路。

    2012年,被告彭勇因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因被告彭勇运输毒品被判刑,导致与原告肖萍的夫妻感情破裂,据此,原告遂起诉:1.要求解除与被告彭勇的婚姻关系;2.婚生男孩由原告肖萍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肖萍自行负担。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与原被告沟通,耐心细致的做被告的工作,希望双方能调解解决。被告彭勇刚开始有抵触情绪,不愿意与妻子离婚。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被告彭勇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并且告诫儿子要遵纪守法不要重蹈自己的悲剧。最终,被告同意调解解除与原告肖萍的婚姻关系,婚生男孩由原告肖萍抚养并由其自行承担抚养费。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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