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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邻居为二尺房角翻脸 法庭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4-07-31 10:53:20
本网讯(汪子柱) 亲不亲,邻居情!为二尺房角土地两邻居产生纠纷,上法庭明法理后握手言和。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排除妨碍纠纷案,调解双方和平解决争议。 原告涂元庆与被告涂长江家系邻居,双方房屋墙体相邻,在未建房前双方约定以后建房以各自所建的门面的墙体位置修建。二原告在先行建房时,在相邻两墙留了二尺宽位置作检修其水管之用。后被告涂长江在建房时,其楼梯间后面所建的房屋墙体占用了原告预留墙体建房,导致引起纠纷。 原告涂元庆遂以被告建房时将自己预留的位置占用为由,诉求被告涂长江排除妨碍。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涂长江给予原告涂元庆经济补偿款人民币六千元。今后不论是涂长江本人或他人在拆除重修或在现存楼层基础上加层修建,都必须与现存楼梯间前面的门面房的东面墙对齐修建,以退出涂长江修建后面房屋时占用的原告预留的位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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