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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夫家暴两次惊动警方 弱妻法庭怒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7-31 09:33:15


    本网讯(余志刚 莫芳黉)  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一男子性格执拗暴躁,常常因家庭锁事辱骂殴打妻子,并且两次惊动警方出警处理。忍辱负重十几年的妻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韦美丽与被告牛德胜离婚。

    1996年7月4日,原告韦美丽与被告牛德胜相识数月后便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7年5月20日生育一女儿。2010年9月11日晚,被告牛德胜在宜州市城西开发区润德驾校附近的出租屋内与原告韦美丽因家庭锁事发生口角后对原告进行殴打,原告报警,公安民警出警制止处理。2011年11月14日下午,在宜州市庆远镇黄莺路的出租屋内,被告牛德胜又旧病复发,因家庭锁事对原告大打出手,经宜州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出警处理方能制止。当日公安民警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被告牛德胜书写《检讨书》一份交予原告,并保证不再殴打原告。

    2012年3月,原、被告开始分居至今。此后,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法院认为,婚姻以感情为基础,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相识数月便草率结婚,夫妻感情基础薄弱,以致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锁事而发生争吵,且被告存在家庭暴力,时常在双方争吵时对原告进行殴打。2010年9月11日晚,双方因家庭锁事发生争吵,被告动手殴打原告,公安民警出警处理方能制止,致使原、被告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2011年11月14日下午,被告又因家庭锁事再次殴打原告,公安民警出警制止,并主持双方调解处理,被告亦向原告书写一份《检讨书》,保证以后不再殴打原告。但此后,双方夫妻感情未见好转,难以共同生活。2012年3月份至今双方已分居两年多,在此期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充分,予以准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该院于是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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