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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父亲未报警致六旬老汉两次强奸弱智女
发布时间:2014-07-31 10:33:07


    本网讯(黄世泽 谭召日)  年近六旬的廖启德离异后因生理需要先后两次窜入邻居家对只有贰级智力弱智残疾人的廖某实施强奸,最后换来的是三年半的刑期。7月30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廖启德被判刑三年半。

    2010年1月,离异后的廖启德因生理需要对邻居家的弱智女廖某产生了邪念,但却不曾敢越雷池一步,毕竟两人都是同一个厅堂的,怕事后被发现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2011年的一天,廖启德经过廖某家门口时,只见其一人在家,心存邪念的廖启德为满足由来已久的生理需要,对其廖某实施了猥亵、强奸。之后廖启德被廖某的父亲当场抓获,但念在同宗的份上,廖某的父亲没有报警。

    常言道,色字头上一把刀。有了第一次,廖启德更是胆大妄为。2014年3月23日,廖启德又再一次对无性防卫能力的廖某实施侵犯,然而此次其还是被廖某的父亲当场抓获。忍无可忍,廖某的父亲不再顾及同宗的关系,向警方报了案。案发后,廖启德向警方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经司法鉴定过的廖某属于中度精神发育痴呆,无性防卫能力,是个只有贰级智力弱智残疾人,被告人廖启德明知廖某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识的精神病人,仍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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