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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魔”司机强奸坐摩的回家15岁少女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31 08:42:00


    本网讯(高喜朝 谭凤明)  15岁少女因急于回家,顺手拦了一摩的,上车时,旁边的摩的师傅劝道“别坐他的车,他是强奸犯,等下会强奸你的”,单纯少女以为这只是同行嫉妒开的玩笑,并没将此话放在心上,未想就此落入恶魔之手,在回家途中遭遇强奸。7月30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审理,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摩的师傅徐另合有期徒刑五年。

    徐另合,湘潭县人,现年33岁,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两次入狱。2014年3月份,刚出狱不久的徐另合回家从事摩的出租送客业务。3月18日下午,15岁少女李某因未赶上从县城直接回家的班车,先乘车到一中点站转车,而徐另合恰好就在这中点站等待来往乘客。急于回家的李某见班车一直未来,萌发出打摩的回家的想法。李某径直来到徐另合旁边,眼看着李某与徐另合谈好价格,就要上车时,旁边一年纪较大的摩的师傅对李某进行警醒,可李某认为这是玩笑话,未加注意,还是上了徐另合的摩托车。

    途中,徐另合见李某长相清秀,又独自一人,遂产生了强奸的念头。在行驶到一偏避处时,徐另合拐到一山路上,并骗李某说走的是近路。眼看着路越来越窄,且周边全部是山,并无人烟,李某逐渐害怕,哭喊着要回家。可心生恶念的徐另合对其并不理睬,在一荒田旁停车并将李某扯下车。见李某一直哭泣,徐另合捡起一块石头威胁其如果还哭,就杀了她,并称自己反正坐过几次牢,不在乎再背一条人命,并将李某的手机丢弃到一旁,受到恐吓的李某只得乖乖听从其安排。

    在将李某进行强奸后,无耻的徐另合还坐下与其聊天并索要电话号码,为了不激怒徐另合,完全陷入恐惧的李某将自己的一个手机递给了徐另合,并称里面有自己的电话号码。拿到电话后,徐另合开车将李某送至镇上,还向其索要了10块钱油费。离开魔掌后的李某立即进行了报警。经侦查,公安机关于3月24日将徐另合抓获。

    庭审之上,徐另合还当庭翻供并辩称:其没有使用暴力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也没有打受害人,是受害人自愿和其发生性关系的,但与法庭查明的事实不符。

    法庭审理认为,徐另合以暴力相胁迫,被害人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不能抗拒的情况下,才不得已放弃反抗,并非是被害人的自愿,其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为此,该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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