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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村民擅自将水田改鱼塘被判罚五千元
发布时间:2014-07-24 08:43:54


    本网讯(刘敏 朱倩)  一村民为建鱼塘蓄水养鱼,擅自开挖10余亩连片水田,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日前,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张欠根罚金5000元。

    2013年10月20日,被告人张欠根未经村民大会同意,擅自找到自己兄弟张火根、张木根、张毛根,以农田交换农田或租赁农田的形式取得本村位于唐家村前面的连片水田。同年11月3日,张欠根雇请挖掘机对以上水田进行改造,准备建成鱼塘蓄水养鱼。11月7日,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张欠根的行为。

    经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鉴定,被告人张欠根非法占有的农用地地类属于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7039.33平方米。2013年11月21日,被告人张欠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欠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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