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郑想门) 因为要修建一条村路,两个村小组的村民持械相向,为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公安干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竟遭到被告人张熊用木棍挥打。近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熊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月28日,该县陈家村小组数十名村民聚集乡政府要求在同村张家村小组的田地上修建陈家组村路,因为村民情绪激动,为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派出所出警维持秩序。当日16时许,陈家组村民为泄愤,聚众砸毁张家组的出路,这种行为引起张家组村民不满,被告人张熊伙同数十名其他村民持械赶到现场。为防止双方发生械斗,现场干警对张家组村民进行劝阻,被告人张熊不听劝阻,反而持木棍朝劝慰的干警挥打。随后张家和陈家两组的村民将出警的执法警车砸坏并掀翻。经价格中心认证,被砸警车损失价值103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家和张家两个村小组发生群体性纠纷时,被告人张熊在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干警依法执行劝阻工作过程中,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中张熊持械殴打公安民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张熊系初犯、偶犯,且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