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以帮修手机为由,诱骗一高中女生到其出租房后,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后遭女生强烈反抗并用自残方法抵抗后才没有得逞,最终该男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强奸案,判处被告人覃家寿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明,2013年5月22日中午,被告人覃家寿以帮修理手机为由,将在校学生陆某某带到其租房,关上房门。被告人覃家寿修理手机后,要求与被害人陆某某发生男女关系,遭到陆某某明确拒绝。被告人覃家寿便通过采用强行搂抱、摸弄等手段,对陆某某实施奸淫,因陆某某激烈反抗并用刀片割腕自残,被告人覃家寿因此停止实施奸淫行为,将被害人陆某某送到医院治疗,并支付全部医药费;经法医确认陆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害人陆某某接受被告人覃家寿道歉,并对被告人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家寿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当被害人陆某某割腕自伤后,被告人覃家寿才放弃实施强奸行为,并对被害人陆某某进行救治,属于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陆某某对被告人行为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覃家寿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