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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驾车途中车轮被卡报警求助被查获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15 16:42:12


    本网讯(李度)  近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被告人赵一墨因醉酒驾车,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的刑罚。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3月5日北京时间23时许,被告人赵一墨与朋友在阿瓦提县城拥军街成都饭店吃饭、饮酒。2014年3月6日凌晨1时左右,被告人赵一墨醉酒驾驶私有的新NJ1997小型面包车,与妻子一同回家,当车行驶至阿瓦提县博斯坦公园前时,因操作不当,车后轮卡入路牙石无法行走,遂报警求助。警察在盘查过程中发现赵一墨有酒驾嫌疑,经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赵一墨每100毫升血液中含乙醇246毫克。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一墨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被告人赵一墨辩称:公诉机关指控属实,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相同。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一墨在道路上醉酒驾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惩处。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赵一墨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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