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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浴池作掩护 三人容留多名女子卖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7-09 11:03:21
本网讯(曹友喜 丁梅) 三人为了获取暴利,无视法律,铤而走险,以浴池为掩护,容留多名女子在浴池房间内卖淫,进而从中提成获利。近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蔡月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马学龄、李汉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蔡月娥伙同马学龄、李汉辉在蒙城县城关镇富园社区郊区某浴池内,容留赵某某、哈某某等人在浴池房间多次从事卖淫活动,蔡月娥三人每次从中提成50、100、200、300元不等,非法获利暴利。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月娥、马学龄、李汉辉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蔡月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马学龄、李汉辉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李汉辉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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