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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介绍两女同学给好色前男友卖淫获刑
发布时间:2014-05-29 09:17:18
本网讯(李春泉)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介绍卖淫案,被告人张丽是一个刚满16周岁的女孩,她将自己的女同学介绍给自己的前男友卖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丽于1997年4月5日出生。2013年6月份,张丽介绍龙文进行卖淫,之后龙文与王东升发生性关系,事后王东升给了龙文1000元,龙文将其中的500元给了张丽。2013年9月24日,张丽在万云酒店住时因没钱续房,于是联系王洁,介绍其进行卖淫,之后王洁和王东升在万云酒店1908号房间发生性关系,张丽从中获得500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王东升是被告人张丽的前男友,两人分手后还经常有联系,因王东升好色,张丽便介绍女同学给王东升卖淫获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丽介绍王洁、龙文进行卖淫活动,使两人与王东升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因张丽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她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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