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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酒店洗手被客车撞倒围墙砸残获赔14万多
发布时间:2014-07-01 10:32:01


    本网讯(凌会洪 张振伟)  一顾客在一酒店饭前洗手,却不料被在同一酒店内吃好饭后准备倒车离开的另一顾客撞倒围墙砸伤致残。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公司赔偿原告李春阳148736.36元。

    2013年7月18日20时5分许,被告王小莲驾驶客车,在于都县银坑镇某酒店门口实施倒车时,撞倒该酒店门口围墙,围墙撞倒时砸到正在酒店内洗手吃饭的原告李春阳,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及围墙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原告被送入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次日转入赣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15723.53元。肇事客车在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50000元不计免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2013年8月1日,交管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小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李春阳不负事故的责任。2014年2月18日,经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李春阳的残情构成十级伤残。后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管部门对本起交通事故作出的事故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予以采信,可作为定案及划分责任的依据。肇事客车在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责任险,应由被告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经核算,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为148736.36元。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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