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因地摊摊位引冲突 男子持刀伤人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6-23 14:35:58


    本网讯(高喜朝)  做生意讲究和气,而湘潭县一男子齐义因地摊摊位一事,与另一小贩儿子王某发生冲突,冲突中持刀将王某砍伤。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齐义以摆地摊为生,在一次摆摊时与王某母亲因摊位一事发生争执,争执过后,本已风平浪静,可王某在听别人讲到该事后,认为自己母亲受了委屈,遂于今年1月5日中午找到正在摆摊的齐义进行理论。理论中,两个人调子一个比一个高,瞬间演变为争执,一冲动便动起了手。争斗中,齐义持切菜用的单刃尖刀将王某左胸捅伤,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事后,齐义自觉理亏,主动报案,并就民事赔偿部分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取得王某谅解。法院经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