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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赡养老父被诉 法官真情解开20年心结
发布时间:2014-06-20 14:56:15
本网讯(蔡荣建) 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树人民法庭成功审理一起赡养纠纷。 原告陈东生,72岁;被告王家芬,是原告唯一的亲生女儿,今年53岁,已经做了奶奶。王家芬幼年时父母离异,跟随改嫁的母亲生活,至八九岁时,又被送给父亲陈东生抚养。但由于父亲关爱不够,还有几次被遗弃的经历,使王家芬对父亲有了心理阴影。王家芬20多岁出嫁后,至今已有20多年从未看望过父亲,并坚决不同意承担赡养义务。 20多年的心结不容易解开。为了顺利化解纠纷,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先后三次去王家芬家做工作。2014年6月18日为劝说她到庭参加诉讼费尽了口舌,还专门找来了中间人劝和。父女一见面,各自针锋相对,怨言不断。为了安抚陈东生的情绪,法官还自掏腰包买了水果、牛奶,说是女儿买来的,亲自送到老人家中。 父女间的对立稍有缓和,法官趁热打铁调解,经过细致、周密的思想工作。王家芬终于接受了调解方案,同意每月支付150元的赡养费。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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