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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坊主购百元AB粉生产“毒豆芽”销售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06-19 14:32:43


    本网讯(余水发)  AB粉全称8503AB,属于一种食品加工的助剂。这种物质长期食用对生理机能和内分泌系统都会造成损害,因此2011年国家开始禁止这种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但是还有人大胆使用危害公民健康。近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就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黄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生产、销售豆芽。

    2012年7月9日,被告人从贵阳市某区植物生长调节剂厂购买了100元AB粉。购买后,被告人在自己的作坊内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了该粉,并将生产的豆芽在当地菜市场进行销售。2013年12月24日,余干县公安局对被告人的豆芽作坊进行检查,并扣押了部分黄、绿豆芽成品、半成品和剩余的部分AB粉。经上海市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对被告人生产的半成品黄、绿豆芽进行检测,均检测出6-苄基腺嘌呤。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波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购买的AB粉数量不多,使用也很少且只在当地菜市场销售等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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