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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办临时工为还赌债贪污70余万元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4-06-19 11:30:10
本网讯(胡静) 利用开具付款通知的职务之便,重庆市某区征地办临时工邓茂林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七十余万元。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邓茂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年仅28岁的邓茂林应聘到某区征地办后被派到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整理资料和资格审查、费用测算、开具付款通知等工作。 一日,邓茂林由于笔误多写了1万元在领款人朱柯的领款签字表和付款通知上,邓茂林发现后,立即打电话给朱柯让其将1万元退还到征地办的农业银行账户上。朱柯觉得麻烦,便从银行取了1万元现金给邓某,并要求邓茂林出具了收条。 邓茂林拿到现金后,想起自己因赌博欠下的债无力偿还,心想朱柯已经在领款签字表上签字表明其已将款项领走,自己不将这1万元钱还给单位也不会被发现。邓茂林在一丝侥幸心理之下,便将这1万元用于还赌债和打牌支出。 为了继续还赌债,邓茂林以征地办给拆迁户谭代均因其照看渣场发工资为由让谭代均开了一个农业银行的新账户,并让其将身份证交给自己。邓茂林立即虚构支付给谭代均的征地补偿款近7万元。邓茂林开具了付款通知后,给谭代均打电话谎称单位将一笔钱打错在其账户上了,问谭代均银行密码声称要将钱取出来还给单位财务。在获取了谭代均农业银行密码后,邓茂林带着付款通知、谭代均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到银行冒签了谭代均的名字取得补偿款。 如法炮制,邓茂林冒用多名被补偿人的名字虚开付款通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744316元。 法院认为,邓茂林受国家机关委派,利用其负责征地搬迁项目中的资料审核及开具付款通知等工作期间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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