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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发布时间:2014-06-17 13:38:26
本网讯(王震) 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部委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不断探索运用司法手段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立足案前抓预防、案中抓挽救、案后促感化,切实做好寓教于审,审教结合,使一大批失足青少年很快走上悔过自新的道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年以来,该院在成立专门“青少年审判合议庭”的基础上,又专门设置了“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时刻注意和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点,帮助其认识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在量刑时,注重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两年来,共审理青少年犯罪刑事案件93件224人,适用缓刑或管制145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单处罚金4人,轻刑适用率82%。 2013年,该院又设立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专门配备了两名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资深法官和三名专职女法官,对未成年被告在庭前、庭中、庭后实行多重帮教。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成立以来,已为1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回归教育。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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