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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廉洁司法 提升司法公信
作者: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熊春明 发布时间:2014-03-11 11:35:19
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直倍受中央和社会关注。习总书记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以最坚决意志和行动扫除政法领域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法院要求人民法院要时刻紧绷队伍建设这根弦,严格管理、严厉要求,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公生明,廉生威”,法院是否被信赖,司法是否有公信,不是天然生成的,也不在于法院执掌生杀予夺的国家审判权,而在于一个个法官一次次公正廉洁为民的审判。一个不公正的案件,对法官来说可能是百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而言则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一次不廉洁的行为,对法官来说是司法生涯中难以抹去的一个污点,对当事人而言则是一场人生梦魇。因此,法官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切实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益所惑,不为关系所累”,努力做社会伦理的守护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 坚持廉洁司法,教育是关键。加强廉洁教育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屏障,只有思想上解决好了,认识上提高了,拒腐防变才能变成干警的自觉行动。要始终抓好廉洁思想理念这个根本,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法官坚定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要抓住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常念“紧箍咒”,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要抓住职业道德这个基础,结合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法官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决坚守党纪国法、伦理道德。 坚持廉洁司法,制度是保障。制度建设管方向、管根本、管长远。把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下去,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长效作用。要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要重点抓好审判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形成科学合理、纵横涵盖、相互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落实,综合运用审务督查、案件评查、廉政监察、审判管理等手段,强化内外监督手段,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现象。 坚持廉洁司法,公开是关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能够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理念,切实依法、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通过公开审判、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微博论坛、“法院开放日”等各种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监督促公正、树公信、塑形象,更好地实现司法“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能认同的权威”。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廉洁是法官被信任、司法被信赖、法律被信仰的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础。当前,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县两级拉开帷幕。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四风”问题为切入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深入查找法官自身在作风和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牢牢拧紧法纪约束的螺丝钉,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使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善,司法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进一步增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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