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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深具“良知道德公正廉洁”的法官
作者:赵全能   发布时间:2014-05-22 14:38:07


    为把自己塑造成一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强化职业良知、强化职业道德、强化司法公正、强化司法廉洁的优秀法官。我认真深入学习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国高院院长会议、云南省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周前院长在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学习了张学群院长在省法院机关2013年‘“七一”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引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规定》等文件;认真学习《云南省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现将学习心得体会撰写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达到自己进一步提升。树立新的观念,正确对自己进行定位。坚持司法为民,必须要走出司法被动的认识误区,清醒地认识司法被动性和能动司法的关系,以能动司法的视角来审视职责定位。能动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在于“服务”,即服务于大局,服务于人民,及时掌握新时期人民的司法诉求。

     深入贯彻执行十八大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精神。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以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确保每一个案公平公正,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普教育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推进审判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坚决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司法救助制度的推近,保障律师合法的执业权利保障,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树立良好世界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杨德龙等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远离腐败,清心寡欲,要拒绝诱惑,不要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在价值观上,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时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既要讲贡献,也要讲回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把握时代脉搏,时时刻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慎、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在个人工作中,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依法办案,不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牢固树立“法律、纪律红线不能碰、制度底线不能逾越”的廉洁观念。

     三、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政法干警是法律、公正、正气的化身,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关注度的不断提升,面对案多人少和涉诉信访的工作压力,人民法官需要调整精神状态,要对审判事业满怀炽热情感,对工作充满激情,要坚定信念、奋发进取、争创一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司法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望和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求真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实干的行动,实际的效果来衡量我们的工作实绩。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努力为人民把好秤,掌好舵。

    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深入学习和理解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素质良好、品德优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严格按照云南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要求,大力弘扬解放思想、敢于担当、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立说立行、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做好审判工作。按照云南省政法会议精神要求,在工作中应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推进政法宣传作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为个人,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热爱自己的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地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思想的防线,防止自己的兴趣爱好成为别有用心的人进行腐蚀拉拢的缺口,更不能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其次要加强自律,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权力关。凡事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把好情感关,做到不为亲情放弃原则、不为友情违反政策,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律至上、廉洁奉公、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学习,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政法干警之所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学习不够,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导致思想认识模糊、党性观念淡薄,政治信念动遥。

    其次,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做到忠诚坚定、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严守纪律、敬业奉献、加强修养。把自己造就成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行高尚的人民法官,为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再次,树立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要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要“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五、廉洁自律,两袖清风

    “廉洁”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不贪赃不枉法是政法干警最基本的良知和品性,失去这一底线,公正和为民都是空话。近年来,政法系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和执法的公信力。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慎、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来要求自己保持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作者单位: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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