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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义气”帮朋友打架伤人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6-13 10:51:07
本网讯(张颖) 真正的哥们儿“义气”应该是在朋友难过的时候施以援手,在朋友困难的时候雪中送炭。但耿乐乐眼中的“义气”,却是为朋友出头打架伤人。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耿乐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2013年9月18日上午,朱某因日常的矛盾,对耿乐乐的朋友汪女士心存不满,遂来到汪女士居住的楼下叫骂,严重影响了汪女士的生活,汪女士于是打电话给自己的丈夫程某回来解决问题。由于害怕丈夫一个人吃亏,汪女士又找来耿乐乐。10时许,程某和耿某赶来后,发现朱某依然在楼下谩骂,程某于是冲上前与其扭打在一块。耿乐乐见此情形不仅没有上前劝架,反而用无纺布袋包裹着菜刀朝朱某头上敲了两下,致使朱某头顶部及左额部受伤。 经鉴定,朱某头顶疤痕为轻微伤,左额部疤痕为轻伤。案发后,耿乐乐赔偿朱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6000元整,朱某也出具谅解书,表示对耿某伤害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耿乐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耿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朱某在楼下叫骂,并与他人发生扯打,对事件的起因存有过错。案发后,被告人多次赔礼道歉,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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