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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法院聘请媒体人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4-06-11 13:19:54


    本网讯(孙美玲)  近日,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与招远市广播电视台、今日招远报社签订了法官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备忘录,聘请10位媒体人为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司法公开。

    签订备忘录之后,双方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紧密的合作:一是健全沟通交流机制。招远法院与广播电视台、今日招远报社建立起协调沟通长效机制,定期举行座谈,以联合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邀请媒体代表到法院“面对面”交流座谈,认真听取大家在宣传报道法院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为媒体宣传报道提供便利,对媒体监督法官执法办案和司法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并认真整改。同时借助媒体优势,把握民情民意,正确引导公众,更好地维护司法形象,推动司法公开。二是建立互相监督机制。在备忘录中明确法官与媒体的交往原则,规范各自的行为要求,对法官和媒体人业内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明确惩戒措施,打造法官与媒体人共同遵守的一项纲领。备忘录的签订,要求法官时刻做到严格依法独立办案,树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要求新闻媒体在宣传报道法院工作的过程中自觉遵守司法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使依法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形成良性互动,从而达到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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