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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脱光”不成诉返彩礼 法官调解促结案
发布时间:2014-06-10 13:50:23
本网讯(胡正民) 男子赶在 “光棍节”前订婚,主动付彩礼6万元,结婚不成要求返还彩礼。6月10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最终女方返还彩礼5万元。 2013年9月中旬,32岁的大龄青年郑林军与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曾招红在羽毛球馆打球时相识,几场球下来相互有了好感。郑林军坚信自己在“光棍节”之前“脱光”的机会到了,于是向曾招红展开了激烈的追求,不久两人便同居生活。曾招红的父母见了郑林军也满是欢喜,答应了这门婚事,并收下了6万元的彩礼。真正开始同居生活,才发现彼此的性格很不合适,双方天天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10月底的一天,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动手打架。曾招红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拒绝与郑林军来往。郑林军见和好无望,便要求返还彩礼。在遭到多次拒绝后,原告郑林军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曾招红及其父亲曾远峰返还彩礼6万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曾招红、曾远峰当庭返还原告郑林军彩礼款5万元。至此,一场急于“脱光”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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