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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为索债非法拘禁债务人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4-06-09 16:59:48
本网讯(青锋) 索要债务本属正当,但方式不妥就可能触犯法律。陕西省城固县就发生了一起为索要合法债务,钱没要着反吃官司的案件。6月9日,陕西省城固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案依法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主犯丁凡有期徒刑10个月,同案其他4名从犯分获7个月、8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何虎欠丁凡钱,久要不得。2014年2月5日晚,丁凡便和其妻相约金某、李某、武某设法索要,几被告人抓住何虎后,丁凡夫妇当场对何虎进行了殴打,还将其带到一水渠边,迫使何虎站在冰冷的水渠里十几分钟。在此期间,受害人先后被带至西环一路、世纪广场等住处由5人看管。为防止何虎逃跑,丁凡还用麻绳将何虎捆绑。拘禁何虎期间,丁凡多次逼迫何虎让其还钱,直至第二天下午4时许才被公安民警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凡等几名被告人为索要债务,采取殴打、捆绑、冷冻等方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16个小时,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丁凡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他4被告人系从犯,可从轻处罚,且均属初犯,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适用缓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法官寄语:借款给他人,应通过合法手段追要。这起案件中几被告人钱没要着反获刑罚,令人痛惜,教训深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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