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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男子假借合同转包工程诈骗钱财被重判
发布时间:2014-06-03 15:55:54


    本网讯(吴伟红 李进)  2014年5月,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借合同转包工程,骗取财物的刑事案件,该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宇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五万元。

    2011年11月,被害人吴贵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李宇(曾因诈骗罪被判刑)。李宇谎称能将其承包的龙虎山生态运动养生园土石方工程(系由鹰潭市龙虎山九龙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中土石方工程从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4月发包给赣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从2012年7月26日至今发包给广州市大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转包给吴贵,并将吴贵带至广州润都集团有限公司设在龙虎山的办事处,参观了龙虎山生态运动养生园的土石方施工现场,吴贵信以为真。

    同年l2月2日,李宇以自己的名义与吴贵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由李宇将其承包的龙虎山生态运动养生园土石方工程转包给吴贵施工,并由吴贵支付工程质保押金36万元;20l2年1月16日,李宇以该工程送礼为由向吴贵要了5万元;同年3月21日,李宇以该工程需要跑关系为由,向吴贵借款10万元;同年6月7日、6月26日,李宇以该工程请监理及买车为由向吴贵要了15万元。

    综上,李宇以谎称能将龙虎山生态运动养生园土石方工程转包给吴贵及办理有关事宜为由,先后五次骗取吴贵钱款共计66万元。得手后,李宇将上述钱款挥霍一空并逃亡外地。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骗取被害人吴船贵人民币6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李宇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李宇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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