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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叫人绰号惹不满起争执打伤对方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5-26 14:05:01
本网讯(杨晨)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给他人起过绰号,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愿接受绰号。湘潭男子文天呈就因叫人绰号惹人不满,事后又将对方打成轻伤。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文天呈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4年1月14日20时许,文天呈与薛小迪等人在湘潭市雨湖区一家娱乐城唱歌。唱歌期间,文天呈总称呼薛小迪为“迪伢子”,让薛小迪十分不满,制止几次无效后,与文天呈发生了口角。在争吵过程中,两人的火气越来越大,继而发生扭打,最终导致薛小迪的鼻梁骨粉碎性骨折。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薛小迪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天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被告人文天呈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文天呈家属与薛小迪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薛小迪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6000元,并全部履行到位,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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