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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继父起争执 继子持刀砍伤继父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6-03 11:14:50
本网讯(谢丽) 本只是家庭内部矛盾,却因一时冲动持刀将继父砍伤的被告人王昌志日前接受了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的审理并获刑,宣判后被告人王昌志对因自己鲁莽而伤害了继父的行为深表后悔。 被害人老孟与被告人王昌志之母再婚重组家庭。2012年2月一天,被害人老孟与王昌志之母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并相互厮扯,被告人王昌志上前劝阻,被害人老孟持铁锹欲打被告人王昌志,王昌志持一把水果刀将被害人老孟头部、面部砍伤,致其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昌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因被害人老孟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酌情对被告人王昌志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昌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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